HSCI | 9,980.3 | ![]() |
-13.2 | |
HKSPLC25 | 36,045.5 | ![]() |
13.3 | |
HKSPGEM | 88.0 | ![]() |
-1.0 | |
HSCEI | 9,897.0 | ![]() |
-39.6 | |
HSCCI | 3,756.6 | ![]() |
-5.4 | |
HSFML25 | 8,614.2 | ![]() |
1.3 | |
H-FIN | 14,563.3 | ![]() |
-16.5 |
COSTI Riccardo先生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提供策略性意见。Costi先生于自助摄影行业累积逾35年的丰富经验。Costi先生担任Photo-Me的执行董事、及Nippon Auto-Photo Kabushiki Kaisha (Japan)(Photo-Me的附属公司)的董事长。
张淦庭先生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提供策略性意见。张先生于制衣业拥有逾40年经验,彼自一九七五年起于Seven Seas Garment Fty., Ltd(一间从事制衣业务的公司)担任总经理。
陈天奇先生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主要负责管理本集团整体业务营运及执行业务策略。彼于自助数码快相机营运方面累积约21年的经验。陈天奇先生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获澳洲昆士兰省最高法院认可为律师。彼于二零零七年九月获得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于一九九六年五月获得美国明尼苏达州圣奥拉夫学院文学学士学位。
陈永济先生担任董事会主席,主要负责制定本集团的持续发展策略、监督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表现并带领董事会履行其职能。陈先生于自助数码快相机营运领域拥有27年经验。彼于一九八五年九月获颁香港中文大学行政发展管理文凭。
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A.5.2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
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34条及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B.1.2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其中包括):(a)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便制定薪酬政策,向董事提出推荐建议;(b)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c)经参考董事会的企业目标及目的,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提案;〔及(d)考虑及批准根据购股权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于往绩记录期间,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政策乃基于彼等的经验、责任水平及整体市况而定。任何酌情花红及其他劳绩奖赏与本集团的溢利绩效以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个人绩效挂鈎。本集团拟于上市后采纳相同的薪酬政策,惟须经薪酬委员会审阅并提出推荐建议,方可作实。
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28条及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C.3.3及C.3.7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协助董事会,就本集团的财务申报流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效率提供独立意见、监管审核流程、发展及检讨政策,以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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