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CI | 9,980.3 | ![]() |
-13.2 | |
HKSPLC25 | 36,045.5 | ![]() |
13.3 | |
HKSPGEM | 88.0 | ![]() |
-1.0 | |
HSCEI | 9,897.0 | ![]() |
-39.6 | |
HSCCI | 3,756.6 | ![]() |
-5.4 | |
HSFML25 | 8,614.2 | ![]() |
1.3 | |
H-FIN | 14,563.3 | ![]() |
-16.5 |
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并相信良好企业管治对维持和提升本公司股东(「股东」)的信心日益重要,并以此为发展本集团业务及保障本公司股东利益之关键。集团透过制定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控、完善管理、以公开及全面的态度适时披露资料等,提升公司价值、透明度及负责性,以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下设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辖下已成立三个委员会,并将分派各种职责,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全部董事委员会均按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履行其特定的职务,而该职权范围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可供查阅。除非各自的职权范围另有规定外,各委员会之会议及程序均受本公司的细则规定,以规管各会议及其程序。
审核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履行财务报告及企业监控的责任。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党伟华博士、黄龙德教授及王延斌博士,黄龙德教授是审核委员会的主席
本公司的薪酬政策旨在根据业务需求及行业惯例维持公平且具竞争力的薪酬计划。董事会已设立薪酬委员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共三名成员,分别为戴小兵博士、党伟华博士及黄龙德教授。该委员会的主席是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教授。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25条之规定,即薪酬委员会之会员过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
董事会已采纳一项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该政 策旨在为达到董事会多元化而订出之方法, 以确保董事会具备所需技巧、经验及多样的 观点与角度,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 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知识及技能。 提名委员会物色合适人选时,会考虑有关人 选的长处,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 员多元化的脾益。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现有三名成员,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戴小兵博士、党伟华博士及黄龙德教授,戴小兵博士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按照上述准则,就提名及委任董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提名委员会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任何为配合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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